从独裁到民主——解放运动的概念框架 第十章

第十章  为持久民主打好基础

独裁政权的瓦解当然值得庆贺。经受了长期的苦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进行斗争的人们有理由享受一段时间的欢乐、放松和赞誉。他们应当为自己和所有与自己一道为赢得政治自由而斗争的人们感到骄傲。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活着看到这一天的到来。活着和死去的人们将会作为帮助为这个国家缔造自由历史的英雄而被人们记住。

然而这时还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即使已经通过政治反抗成功地瓦解了独裁政权,人们仍须采取措施,防止新的暴政从旧政权崩溃之后的混乱中产生。民主力量的领导者应事先为有秩序地向民主转型作好准备。需要解散独裁的机构。需要为持久民主建立行为准则及宪政与法律基础。

不要认为只要独裁政权垮台,理想社会就会凭空出现。独裁政权的崩溃只是在自由有所改善的条件下,为改善社会和更充分地满足人类需要的长期努力提供了一个起点。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还会持续多年,需要许多人和团体的合作努力才能解决。新的政治体制应当提供机会,使持有不同观点和主张采取不同措施的人们能够继续为解决将来的问题制定政策和从事创造性工作。

新独裁的威胁

很久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曾警告我们说:“僭主制还会变为其他形式的僭主制……”14法国(雅各宾党人和拿破仑)、俄国(布尔什维克)、伊朗(阿亚杜拉Ayatollah)和缅甸(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SLORC)等地都有大量的历史证据证明,某些人和某些集团会把一个压迫性政权的崩溃仅仅看作让自己插手充当新主人的机会。他们可能动机各异,但最终结果却往往大致相同。新的独裁政权甚至可能会比旧政权更残暴,控制更彻底。

甚至在独裁政权垮台之前,旧政权的某些成员就有可能试图发动政变,先发制人地夺取民众抵抗运动的胜利果实,从而打断争取民主的反抗斗争。政变者可能会声称自己是为了打倒独裁,但实际上只是企图推出一个旧政权的翻新版。

防止政变

反对新近获得解放的社会的政变是有办法击败的。有时,事先知道自己拥有这种防卫能力就足以阻止政变企图。准备就是预防。

政变者在发动政变之后马上就会需要合法性,即人们对他们实施统治的道义和政治权利的认可。因此,反政变的第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拒绝给政变者以合法性。

政变者还需要文职领导人和公众的支持、混乱或只是消极被动。政变者需要专家和顾问、官僚和公务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法官们的合作,才能巩固他们对受其影响的社会的控制。政变者还需要参与政治体制、社会机构、经济、警察和军队的运作的广大人民群众被动屈从,并按照政变者的命令和政策履行其日常职责。

反政变的第二条基本原则是用不合作和反抗来抵制政变者。必须拒绝向政变者提供所需的合作和帮助。用于反对独裁政权的斗争手段,基本上都可以用于反对新的威胁,不过要立即采取行动。如果人们拒绝给政变者以合法性和合作,政变就有可能会死于缺乏政治资源,建立民主社会的机会就能得以恢复。

起草宪法

新的民主制度需要有一部宪法来建立人们所期望的民主政府架构。这部宪法应当规定政府的目的,对政府权力的限制,选择政府官员和立法者的选举方法和时间,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以及全国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如果要保持其民主性,就应当在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之间确立明确的分权。对警察、情报机构和军队的活动应当有严格的限制,禁止其介入任何法律和政治事务。

为了维护民主制度,遏制独裁倾向和独裁法案,宪法最好确立一种联邦制度,把相当的权力留给地区、州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瑞士的州制度,其中主要的权力留给相对较小的地区,同时这些地区仍旧是整个国家的一部分。

如果新近获得解放的国家历史上曾经有过一部具有上述许多特点的宪法,那么恢复启用该宪法,并在认为需要和合适的地方加以修订,也许是明智的。如果没有一部合适的旧宪法,那么也许需要先按照临时宪法来运作。否则就需要制定一部新宪法。制定新宪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大量的思考。最好有公众参与这个过程,这也是批准新宪法文本或修正案所必须的。在宪法里包含今后可能无法实现的诺言或需要高度集中的政府的条款都要特别审慎,因为二者都会有利于出现新的独裁。

宪法中的用语应当是多数民众所能理解的。宪法不应当太复杂或太模棱两可,以致只有律师或其他精英才敢自称能够理解它。

民主的防卫政策

获得解放的国家仍然可能面临外来威胁,因此需要有防卫能力。国家还可能会受到企图建立经济、政治或军事统治的外国的威胁。

为了维护国内民主,应认真考虑将政治反抗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国防需要。15 如果把抵抗能力直接置于公民手中,新近获得解放的国家可能就不再需要建设强大的军事能力,后者本身有可能威胁到民主制度,或者要占用大量本来可以用于其他更加需要的地方的经济资源。

必须记住,有些集团为了把自己树为新的独裁者,会无视任何宪法条款。因此,民众永远要承担这样一个职责,那就是运用政治反抗和不合作来对付将来可能的独裁者,并且保卫民主机构、民主权利和民主程序。

崇高的责任

非暴力斗争的作用不仅在于削弱和消灭独裁,这种方法还能给受压迫的人们以力量。这种方法让那些从前感到自己只是无名小卒或受害者的人们能够直接行使权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争取更多的自由和正义。这种斗争经验具有重要的心理作用,能够帮助从前的无权者增强自尊和自信。

利用非暴力斗争来建立民主政府的一个重要的长期益处,是社会将会更有能力处理当前和未来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政府将来的滥权和腐败、对某些群体的虐待、经济不公以及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受到限制。有政治反抗经验的民众将来也不会轻易地接受独裁统治。

获得解放之后,熟悉非暴力斗争将为保卫民主、民权、少数族群权利以及地区、州、地方政府及非政府机构的权力提供方法。这些方法也让人民和团体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对自己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表达强烈的异议,以往的反对派团体曾把这些问题诉诸恐怖主义或游击战。

本文所探讨的政治反抗和非暴力斗争思想,旨在对所有试图消除其人民所遭受的独裁压迫并建立持久的民主制度(该制度尊重人类的自由和民众为改善社会而采取的行动)的人和团体有所帮助。

此处所概述的思想有三个主要结论:

● 从独裁统治下获得解放是可能的;
● 为达到此目的,需要有审慎的思考和战略性规划;
● 警觉、艰苦的工作和有纪律的斗争——往往代价巨大——是必需的。

人们常说:“自由不是无代价的”,这句话千真万确。不会有外来力量赐予被压迫人民他们所渴望的自由。人民必须学会自己去争取自由。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人们能够明白需要哪些条件才能使自己获得解放,他们就能制定行动方针,通过大量艰苦的努力最终赢得自由。然后,他们就能勤奋努力,建立一个新的民主秩序并时刻准备保卫它。通过这种斗争来赢得的自由才是持久的。致力于保护自由、使自由更加丰富多彩的坚韧不拔的人民才能把自由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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